第34章 交公粮(1 / 2)
西历1621年,10月。
又一年的麦收,今年风调雨顺,整个澳宋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。
李大壮起了个大早,点齐粮食去交公粮,由于这些移民大多数都还在三年奴隶期,他们生产的各种农产品都必须上缴八成(脱了奴籍取得正式的身份以后税收三成),只能留两成当做他们的日常吃食。
等李大壮拉着车到了村中心发现交公粮的队伍已经排的很长了。
为更好管理和收税,新安附近6个开拓点全部改成的行政村,平时由一个新安派来的村长和两个村中自己选出的副村长共同管理。
由于穿越众给这群移民许下的承诺,导致这群移民争先恐后的涌向村中心上缴公粮,怕到时候没缴上公粮穿越众会回收他们的田地。
经过漫长的等待,终于轮到李大壮,验粮过秤,签字画押,一套流程下来李大壮共上缴小麦640kg。
上缴完,李大壮也没歇歇,直接去到水稻田里伺候水稻去了,他又耕出两亩地种植水稻。
财政部的人是怎么确定人家真上缴了八成粮食的呢?
以现在财政部的人力根本无法测算每一户人家打了多少粮食,所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,通过抽样得出当地平均亩产,然后在此基础上收八成,也就每亩地上缴的粮食是固定的,只会跟你种植作物的种类和当地当年平均亩产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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